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学习宣传工作落地落实。 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