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离职三个月之后依然是可以回原单位拿去本人的劳动手册,如果员工不愿意去拿也可以申请补办一份。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的证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以及单位出具的《劳动手册遗失同意补办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