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但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进行电话沟通。因此,是否允许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进行电话沟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被告人、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有权与法院的审判人员、书记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案件,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被告人可以在接受侦查、审查、审判前委托律师进行会见,或者要求律师给予书面或者口头的意见,律师有权进入看守所、监狱等场所会见被告人。”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进行电话沟通,但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因此,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电话沟通,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