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夫妻感情不和且有两个孩子的离婚问题 |
释义 | 我国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签署离婚协议后经过冷静期可正式离婚。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若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应准予离婚。一方失踪、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满一年,也可申请离婚。根据《民法典》,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分析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在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你们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及单人2寸照片,签署离婚协议,即可申请离婚,然后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满都同意离婚的话,需要一同到民政局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一种是,在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了。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明婚姻关系、财产状况、子女情况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小孩儿出生证、房产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时,应准予离婚。一方失踪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协商一致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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