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律师会见可以在电话或邮件中进行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会见应以面对面方式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等非面对面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应当亲自到达会见地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可以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告人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律师代理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师代理诉讼,应当提交委托状。”
    综上,律师会见应以面对面方式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等非面对面方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