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程序公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性事项进行司法活动,追求的是过程的公正,实体公正是指案件处理的结果合乎正义,但是程序公正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