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两个女儿补贴准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双女户家庭,每人每年可至少获得720元的补贴,有些地区甚至到了最少960元的补贴,这个是终生有效的。双女户指第一胎生女儿,二胎又是个女儿,一般规定间隔四至6年以上,就算二胎生个双胞胎女儿也应该认定为双女户,可以要求享受双女户的待遇。 法律依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验工作。 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 奖励扶助金发放,要建立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采取建立财政专户和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或委托代理机构发放的方式。试点地区可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合适的发放渠道和方式。试点取得经验后,由财政部、人口计生委明确或统一发放方式和监管政策。 从2004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省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要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要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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