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和被告谁是答辩人和被答辩人 |
释义 | 答辩人是被告,被答辩人是原告。 一、法庭调查的发问顺序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二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6、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7、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8、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的答辩怎么进行 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和相应理由进行答辩。答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原告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分; 4、答辩人是否对本案负有责任或双方的责任。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法庭上被告如何发言 被告,原告在陈述方面是一样的。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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