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期缴即为分期缴费,可以减轻投保人近期的现金流负担,易于被中低收入家庭接受。在保险合同中,期缴保费时的金额与日期都会明确标明,较为固定,因此,投保人多余的钱可以拿来做其他投资,尤其是未来物价上涨或银行利率下调时更为有利。 期缴主险保费时可以不断追加附加险。投保人在买主险后,还可以附加很多保险,以完善保障功能,不过附加险必须与主险捆绑在一起购买,且必须在主险缴费期间内购买。如果采取期缴方式,附加险可随同主险缴纳期间同期购买,如果采取趸缴方式,缴费行为一次性终止后,不能再购买新的附加险。 期缴方式可享受豁免优惠。如果投保人采用了趸缴方式,将无法享受这一豁免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