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有哪些 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2、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二、领养孩子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都需要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没有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2、有能力领养孩子;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 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