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的职责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物业的职责都有什么 1、物业的职责如下: (1)负责各责任区内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 (2)管理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 (4)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5)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意见。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二、物业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物业的职责范围如下: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