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签证的概念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不同的国家具体有不同的签证政策和方式,但大体都是你把你的护照和申请材料递交你要去的目的国家驻中国的使馆签证处,他们按照他们自己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审查,最终决定是否签发签证给你。像欧美等主要国家,签证的形式往往是在你护照的空白页贴一张防伪的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