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西安慢病买药报销最新政策如下 西安市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门诊慢性病”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是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之外的一项额外政策。 “门诊慢性病”一般不设起付线,根据不同统筹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内费用按一定比例报销,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费用,不足限额部分不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结算方式为医院、定点药店刷卡直接结算,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是一个慢性病病种一年2000元的支付上限,超出部分自付,慢性病病种数量不限。结算方式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刷社保卡直接结算(注意二师目前只支持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预计以后会开通定点药店结算方式)。 享受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人群是缴纳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缴纳个体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以及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居民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是一个慢性病病种一年1000元的支付上限,超出部分自付,慢性病病种数量不限,但是不管几个病种,支付上限是2000元。结算方式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刷社保卡直接结算(注意二师目前只支持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预计以后会开通定点药店结算方式)。 享受居民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人群是所有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中办理慢性病医保,首先您患有的疾病是慢性病种目录内的疾病,符合办理慢性病的条件,然后要有近2年内在医院治疗本疾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内要有此病种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诊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