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或者在报刊上登报营业执照丢失声明后,马上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补领营业执照,补领营业执照需要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证明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截图。 3、如果营业执照只丢失了正副本中的其中一张,需要将未遗失的纸质版营业执照上交工商局;如果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丢失的需提交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根据现行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颁发的,记载主要登记事项,体现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企业只有在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情况下,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领。因承包经营纠纷公告营业执照作废,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补发营业执照给承包人,缺乏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