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要明确土地的性质, 农村集体土地 是不可上市交易的,只有国有用地才可以转让,在 符合法律规定 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买卖并按照法定程序交易。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证 、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 9、土地 使用权变更 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