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扬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 1、扬州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县(市)月的最低工资标准183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8.5元,县(市)16.5元。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沿用2018年规定。扬州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按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