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借人在出借前应当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并签订借款协议。若借款人逾期未还,则出借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借款和利息。但需要注意,出借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行使追索权,不得因拖延时间而导致追索权的消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出借人在出借前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财产或者其他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借款人的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逾期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以上法律依据还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出借人在出借过程中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