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另外,出借人也可以通过和借款人协商达成借款重组协议或者采用其他和解方式。但是,无论使用哪种方法维权,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能超出合法范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决民事纠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判决、裁定或者和解协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法》第二十九条:“债务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出借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应该依据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