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录个人试用网页,路径:本公众号菜单查询办理,再点个人业务办理,如果还没有注册,就点击登录页面下面的网址进行注册,注册时如果提示证件号码已被使用,就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2、登录后打开个人参保管理,再点击单位参保转个人缴费,点确定后就可以选择参保险种和缴费基数,选择好就提交,要在正常上班时间提交,这跟单位调入有点不同,非上班时间申请有可能会申请不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