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管理办法 |
释义 | 护士管理办法如下: 1、护士是必须按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3、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必须按照《护理专业带教老师准入制度》、护士进修、实习生带教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4、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5、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6、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7、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8、护士在执业中得器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减助人群生合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润造,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10、护士依法属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由医院予以缴销。 12、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综上所述,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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