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师资格证认定表丢了能补办。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一寸免冠近照1—2张。注意要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否则后果自负。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