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他项权证是否能够重新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屋他项权证是否能够重新办理? 房屋他项权证可以补办。补办步骤是: 1、申请人首先向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坏的事实; 2、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出具遗失证明; 3、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办理登记遗失手续; 4、报纸出具声明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补发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补发。 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流程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资料齐全后,经登记机关审核,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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