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可至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办上海市敬老卡。办理成功后的敬老卡经办理激活手续后方具备金融支付功能。 申请条件: 具有上海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材料准备: 一、本人申请 1、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 二、监护人或代理人申请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 2、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4、《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一、申请。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就近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享受津贴的申请,并申办上海市敬老卡。 二、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送达《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受理告知书》。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定。区县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统一审定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申请人的信息。 四、制发卡。制卡部门一般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敬老卡制作并通知申请人至提出申请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卡。 五、发放。区县民政部门通过各商业银行将津贴发放至申请人办理的敬老卡内。 法律依据:《上海市敬老卡管理办法》 第二条敬老卡由本市统一印制,用于发放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具有老年人优待凭证以及金融支付功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敬老卡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四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领敬老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