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土地法对农村土地有什么新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本条列明五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留下一条兜底条款。五种具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实施征收的情形为: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