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安买房落户政策 |
释义 | 1.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不动产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属证明,且实际居住的。2.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商品住宅房(包括二手房),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款全额付清(房屋无查封),并实际入住的。有特殊情形的除外。3.拥有公租房使用权,本市户籍人员实际居住满3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实际居住满4年且取得本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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