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投靠入户要准备的资料 |
释义 | 根据成都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成都投靠入户要准备的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退(离)休证(父母系退离休人员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或子女任一方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获得材料:户口迁移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备注说明: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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