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十年没领证算不算夫妻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起三十年,没有结婚证,就不算夫妻,没领结婚证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只有领证了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结婚证,无论同居多久,都不算合法夫妻。但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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