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下室的下水道出现漏水的问题,要根据具体的原因才能够确定是谁的责任。如果已经入住新房,并且完成了验房的手续,还在质保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给业主所带来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但是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小区有物业公司,应该由物业公司来进行维修。主要是因为地下室的下水道属于公共的设施,根据小区物业管理的办法,应该由物业公司来负责。如果是一些专用的部位,比如在楼上或者在楼下,出现了漏水的麻烦,要分清是谁家使用的,哪个业主使用,就应该由哪个业主来负责。 如果是公用的排水管道出现了渗漏是物业维修吗? 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维修,也是情理当中的事。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再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小区的地下室出现漏水的情况,肯定是去找物业让物业负责,毕竟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那么地下室出现漏水的情况,应该由物业负责维修。 综上问题所述,地下室漏水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放商或物业的责任,查明原因再确定承担者,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