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兰大附校对口划拨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户籍在天水路(包括)以西,定西路(包括)以北,排洪沟以西的学生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其余学生到兰州市第七中学(含三十七中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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