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必须履行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法官可以移送执行人员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公证机关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