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郑州市供暖期为2022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3年3月15日零时 按照《2022-2023采暖期供热调度方案》安排,11月8日市区热源将点火启动,供热管网和用户进入热态升温阶段,确保11月15日用户室温达标。 本次冷运启动后,郑州市供热系统将逐步转入冬季运行状态。郑州热力将抓紧完成供热系统的试压、检修、消缺工作,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力平衡调节,为管网升温做好充分准备。 在今冬供热准备和启动的关键时期,我市疫情防控仍然处在攻坚阶段,郑州热力集团大量职工居家封控,部分小区热力站无法进出开展维护管理。在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下,郑州热力发出统筹疫情防控和供暖保障的倡议书,全体职工响应号召,迎难而上,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岗位需求能返尽返、有序到岗,抓进度抢工期,确保今冬供热良好起步、平稳运行。 目前,郑州热力各供热分公司已进入各小区有序开展换热站调试和用户开阀工作。在此提醒,本采暖季如有用热需求的用户,请于11月10日前交纳采暖费,为工作人员留有时间为您上门开阀,不影响今冬用热。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清楚了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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