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主制度应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的制度。 一 民主选举基层领导干部是民主管理的“硬件设施”。它直接表达职工群众的意愿,也直接体现职工群众参加民主管理、参与民主决策的行为。 二 民主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 三 民主管理是相对于绝对服从绝对权威的管理而言的。即管理者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科学的将管理思想进行传播,协调各组织各种行为达到管理目的的一种方式。 四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 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