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夸大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
释义 | 在产品包装上进行夸大宣传的,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情形,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行为人的宣传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就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行为人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3、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为,对广告主由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广告经营者由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区别如下: 1、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夸大性广告是指通过滥用溢美之词,甚至是违反科学规律的结论,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诱骗他人过高估计广告中宣传产品的质量、性质、功效,从而达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的违法广告; 2、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 3、现在虚假宣传涉及得最多的就是在商品的原料这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如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广告采用的手法多种多样,比如,商品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广告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加上一个美名来掩盖低档原料。而夸大宣传则体现在产品信息、附赠利益、恐惧威胁、语言数字等这些方面。 综上所述,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法,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章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法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章,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章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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