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纠纷向哪求助 |
释义 | 家庭纠纷向以下部门求助: 1、可以找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机关或工作单位进行调解; 2、可以找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可以找信任的长辈或亲朋好友作为调解人进行调解; 4、家庭矛盾在调节后或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找当地公安派出所来协助调解; 5、也可通过法院审理案件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作出判决。 家庭纠纷的起诉流程如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纠纷标的诉讼费由以下人物承担: 1、民事纠纷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2、原告方并未完全胜诉的,会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费用。 综上所述,出现家庭纠纷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家庭纠纷的起诉流程包括递交诉讼状、审查受理、调差、辩论,如果败诉,一般需要承担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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