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小学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 2、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一线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并公示后以公函的形式提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一)学前教育 符合优待条件的医务人员,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可申请在子女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园,由属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申请人意愿安排入园。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子女择园所需计划可在相关幼儿园招生计划中新增。 (二)义务教育 符合优待条件的医务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子女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由属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申请人意愿安排就学(申请就读市直属直管学校的由市教育局负责)。 符合优待条件的医务人员,其子女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达到当地同批次学校录取控制线后,由学生户籍或学籍地所在招生区域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在相关学校及其校区中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