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当涂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电话:0555-6712701。2、和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巢宁路。电话:0555-5341996。3、马鞍山市博望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崂山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北50米。电话:0555-6770110。4、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银杏大道1566号。电话:0555-2474476。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