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细则》明确了各方责任,强调医疗机构对传统中药制剂的安全、有效、质量负总责,应严格论证制剂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其配制的传统中药制剂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积累临床使用中的有效性数据,严格履行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及风险控制体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及配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