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 二、珠海人才公寓申请流程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通过搜索: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根据提示注册、登陆操作提交申请申请条件: 1、单身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产 2、已婚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子女在本市无房产 3、本市户籍需中专及以上学历 4、非本市户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申请人工作单位(企业)注册地或申请人户籍属于高新区申请资料: (一)、未婚: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期限页、尾页盖工作单位公章和签名页) (二)、已婚需再提交: 1、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等关系证明 3、配偶不是本市户籍的,需提供配偶为本市常住人口证明材料(如:居住证、在本市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本市社保缴纳记录,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盖工作单位公章)不与配偶居住则不用提交居住证或者工作证明,但是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还要提交。 (三)、已生育的需再提交: 1、出生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关系等证明(盖工作单位公章) 2、子女不是本市户籍的,需提供子女为本市常住人口证明材料(如:居住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读书证明等)(盖学校公章)不与子女居住则不用提交居住证或在读证明,但是出生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文件依旧要提交。以上资料用于核对个人家庭(达到法定婚龄的个人家庭,不纳入父母等长辈和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以下简称个人家庭)情况,以查实个人家庭在珠海的房产情况及共同申请人是否确实在珠海生活,以避免占用市人口住房保障资源。住房保障分配原则:按相关办法,符合保障人数1人的,配单身公寓;符合保障人数2人的,配一房一厅;符合保障人数3人的,配两房一厅;符合保障人数4人及以上的和高层次人才,配两房一厅(较大户型)。共同申请人(保障人数):保障人数是申请人所属个人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子女)。非个人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申请人,不在保障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