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执业证掉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护士执业证书丢了可以补办。护士执业证书丢了之后补办的,需要本人去最初发放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申请,然后按要求提交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理。 护士执业证书补办资料: 1.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个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 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电子化注意事项: 1.护士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完全一致。存在不一致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撤回已作出的许可决定。 2.个人在线提交的电子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需符合证件照要求。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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