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招生就业处批准,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第十二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因病休学应附有校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并办理离校手续,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