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毒的危害性表现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转移毒品罪? 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转移毒品罪: 1、转移毒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转移毒品的行为。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主要问题有: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指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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