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邮寄活体动物是违法的。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章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章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章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