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是增强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创造性,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增强党员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通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公开化,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知其责、晓其职、尽其能,更好地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