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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
释义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为出生后的1个月内,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应该以户口申报时间为准)。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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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