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证人对自己的证言是否有权保持沉默?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证人均享有保持沉默权。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证人也同样可以行使这一权利。此外,证人还有权拒绝为其自己或者他人作证。但是,如果证人的证言对于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价值,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强制传唤证人作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和证人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是法律规定必须说明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七条规定:“证人有权拒绝为他人或者为自己作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不服从传唤的证人,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强制传唤,对于不出席作证的证人,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强制带去。” 综上所述,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同样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是如果证人的证言对于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价值,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强制传唤证人作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