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精神病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1、门诊鉴定。 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 2、鉴定人外出鉴定。 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 3、住院鉴定。 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 4、缺席鉴定。 在被鉴定人不在的情况下,仅根据书面及相关的旁证材料作出精神病鉴定。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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