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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个不平等条约及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
    四个不平等条约及内容:
    1、《南京条约》,割香港岛给英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等;
    2、《马关条约》,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等;
    3、《辛丑条约》,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等;
    4、《瑷珲条约》,割占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等。《联合国宪章》第二条
    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各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
    一、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
    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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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