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取消给别人扣分罚款? |
释义 | 违章需及时缴纳罚款,否则将产生滞纳金。收到罚单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未收到罚单但需记分和罚款的,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前缴纳,否则记分将转入下一周期,驾照不会恢复到12分。 法律分析 违章被交警现场抓住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单),驾驶人收到政处罚决定书后,要在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天不去缴纳罚款的,会产生滞纳金。 违章被电子设备抓拍且收到罚单的,要按照罚单上的规定时间去缴纳罚款。没有收到罚单,且要记分和罚款的,要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去缴纳罚款,没有缴纳罚款处理违章的,记分将会转入下一个周期,驾驶证不会清零恢复到12分。 拓展延伸 取消他人的扣分罚款:合理时机与操作要点 取消他人的扣分罚款需要在合理的时机进行,并且需要注意以下操作要点。首先,要仔细审查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约定,确保取消扣分罚款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其次,需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确保取消罚款的决定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判断。此外,要考虑到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任意或歧视性地取消罚款。最后,应该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释取消罚款的理由和依据,确保他们理解和接受这一决定。总之,取消他人的扣分罚款需要谨慎行事,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公正和公平。 结语 合理缴纳罚款是遵守交通法规的基本要求,逾期不缴款将产生滞纳金。对于收到罚单的驾驶人,应按时缴纳罚款;如未收到罚单但需记分和罚款者,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前缴纳罚款。取消他人的扣分罚款需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调查和证据收集,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公正公平。谨慎行事,确保合理取消罚款,维护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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