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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换单位档案可以不转移吗
释义
    换单位档案不可以不转移。
    职工在原来用人单位离职之后,需要办理离职证明解除劳务合同,同时还需要对自己的人事档案进行转移,有新单位的直接转移到新单位,没有的可以直接转会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这样也方便自己档案的提取。
    办理档案转移的流程:
    1、原用人单位会开具离职证明,解除您和公司的劳务合同;
    2、原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一般会将档案放置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如果是机关单位则是放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3、如果您是需要把档案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则需要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到人才中办理调档函;
    4、携带以上办理好的材料到档案存放地办理档案转移的手续;
    5、最后调档部门会将您的人事档案以机要交通送到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取存档案办理步骤:
    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把费用交了,然后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要有以下4种材料: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没这4种材料也可以存档案,只不过干部身份就没了);
    2、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档案要是密封的话可以本人携带;
    3、拿着档案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4、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给开具一个《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把材料准备好后把要补的材料和通知单一起送回去即可;
    5、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一个《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个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要保存好,若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可以拿它讨说法。
    综上所述,职工在原来用人单位离职之后,需要办理离职证明解除劳务合同,同时还需要对自己的人事档案进行转移,有新单位的直接转移到新单位,没有的可以直接转会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这样也方便自己档案的提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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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