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申请。第二,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需要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主要有:(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